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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债权催收公告有什么要求
全国报纸有那些
关于催收公告,我们先从公告送达说起。所谓公告送达,指*以登报、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方法。由于公告送达通过在相对人住所地公告的方式,推定相对人获知公示内容,与直接通知相对人具有较大差别,出于保护相对人利益的考虑,公告送达一般只适用于*送达**文书,而是否适用当事人之间的意思通知(如此处的催收公告),则基于法律特别规定。如中国台湾地区民法97条规定:表意人非因自己之过失不知相对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以‘民事诉讼法’公示送达之规定,以公示送达为意思表示之通知。我国大陆地区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两个**解释对金融资产公司收购与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采取公告通知方式主张权利做出了特别规定《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即十二条)10条规定: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关于贯彻执行十二条**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中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的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所构成的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溯及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原债权银行债权之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已承接的债权,可以在上述报纸上发布催收公告的方式取得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证据。可见,只有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公司转让债权时发布的催收公告或通知、金融资产公司国有银行债权时发布的催收公告或通知以及金融资产公司对已承接的债权向债务人发布的催收公告或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全国报纸 省市级报纸 刊登公告项目: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金融行业开业、迁址公告、**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