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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公告登报 人民*报
《人民*报》由高人民*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审判工作的一张全国大型报刊
《人民*报》刊登公告类别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遗失声明(*、律所、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 **(落款*)
裁判文书(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鉴定书 申请宣告失踪、死亡 行政处罚通知书 申请公示催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破产文书(受理、宣告、终结) 清算公告(落款*) *文书(落款**) 仲裁文书(落款仲裁)
**公告(落款**公司) 清算公告(落款清算组或企业) 其他[行政执法公告、公证书、致歉声明(落款*)等]
公益诉讼 **救助、减免诉讼费,不需要交纳公告费
《人民*报》公告办理流程:
① 来稿时请注明:承办法庭和邮编、承办法官及、当事人姓名、手机号。
② 如需要邮寄样报,请注明:邮寄样报地址、邮编、人、。
③ 公告稿件及费用汇寄出20天还没有见报,请主动与我们。
④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公告刊登费用可以减免。
⑤ 收到公告稿、款后,普通件5—10工作日见报,*件3-5个工作日,特急件3个工作日内见报。